權力與責任

我們都知道,於個人權利之間存在著根本的分歧,並欣賞佛教所提倡的 – 真正地促進社會各階層的生活權利。根據嚴格的佛教信仰,每一個人都擁有得到幸福和繁榮的權利,但是,我們絶對不能為了讓我們感覺更好和更安全,而令他人痛苦或不安。因為我們的權利,是從一個完整的責任和尊重而來,否則它隻不過是自私和貪婪的行為而已。例如,我們不能夠希望我們自己的業務蓬勃發展,卻希望別人失敗。因此,在我們想及任何事情的同時,總有一種責任是我們不應避免和逃避的。

~ 翻譯 Anna Mey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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